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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記者從包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瞭解到,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支隊偵辦的一起以開辦信息部為依托,通過多種手段詐騙他人房款的詐騙案做出判決,被告人田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田某某開辦包頭市龍輝置業信息部,並擔任負責人,在辦理業務過程中,田某某以為他人辦理二手房買賣、二手房交易貸款、為他人購買“團購房”等手段,隱瞞真相、虛構事實,共騙取20餘名受害人500餘萬元。案件中,部分受害人為了省事,在辦理房屋過戶和二手房貸款的過程中,全權委托中介公司辦理,並將個人的房產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提供給田某某,讓田某某有機會肆意辦理房產、銀行的相關證件手續,為其占有買賣雙方的房款和貸款提供了機會,還有的受害人辦理二手房交易貸款,並非真的想買賣房屋,而是想通過田某某的便利,做虛擬交易,套取銀行二手房貸款便於自用,這又給了田某某提供了可趁之機。
  6月10日,辦理此案的包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提醒市民,在房產買賣或辦理貸款時應註意在房產轉讓過程中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要事前瞭解清楚辦理房產過戶、辦理二手房貸款的正常程序,不要過分依賴中介公司;房屋所有人委托中介買賣房屋,辦理他項權證時,要小心謹慎,重要證件一定要親自保管,切不可圖省事,全權委托中介公司代為辦理;要打消“鑽法律空子”謀利的想法,不給他人提供違法犯罪的機會。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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